我院拟对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服务项目开展市场调研,请符合我院调研需求、具备合格资质、具有相应供应和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将相关资料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我院指定电子邮箱。欢迎各供应商参加调研。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政府采购代理资格。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合法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交资料(注:所有资料需加盖公司鲜章,按序装订整齐)
(一)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备案(备案截图复印件);
(二)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报名的,只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公司介绍。
(五)附件1和附件2完成填写并盖章。
三、服务内容:
根据医院工作需要,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货物、工程和服务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采购项目及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等项目进行招标代理采购相关工作。
四、资料递交方式:
本次公开的采购需求是我院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请在规定时间内将资料电子版(PDF版本加盖公章)发送至2133882144@qq.com邮箱,或者现场将资料交到医院联系人处。
1.递交时间:2024年3月4日-2024年3月8日
2.递交地点:都江堰市金江社区中医北路都江堰市中医医院采购部办公室
3.联系人:吴老师
4.联系电话:028-6096016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