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市中医医院拟对都江堰市中医医院中医角打造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第二次)采用院内比选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院内比选。
1.项目编号:2023-CG35-1
2.采购项目名称:都江堰市中医医院中医角打造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第二次)
3.采购人:都江堰市中医医院
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资金2.3 万元
都江堰市中医医院拟采购都江堰市中医医院中医角打造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第二次)一项,本项目为1个包。(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
公告方式:本次院内比选邀请在“都江堰市中医医院官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一)满足以下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按照本项目院内比选文件的规定获取了院内比选文件;
2、本次院内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四)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参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部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供应商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行为。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比选文件自2023年11月23日至2023年11月27日每天上午9:00- 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都江堰市中医医院采购部获取。
1、文件获取方式:
1.1现场办理地址:都江堰市中医医院第二行政办公区采购部评标室
1.2线上办理方式:将规定的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039850007@qq.com,待采购部邮件通知报名资料无误后。报名资料原件于递交响应文件当天交至采购部。报名资料递交时间以供应商邮件到达时间为准。文件截止时间邮件未到达,或报名资料不完整、不正确的供应商视为未报名。
2、获取文件时需要提供的资料:
2.1若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
2.2若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注:以上资料均加盖公章(通过线上办理的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签字。
注:供应商报名时须如实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如信息有变更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医院采购部进行变更登记,如因供应商提供的信息错误导致对其参加的采购活动有影响,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注: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医院采购部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采购人:都江堰市中医医院
通讯地址:都江堰市奎光塔街道金江小区中医院北路16号
采购部联系人: 吴老师
联系电话: 028-60960161
电子邮箱:103985000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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