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市中医医院对配电房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次)采用院内比选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比选。
1.项目编号:2024-CGB11-2
2.采购项目名称:都江堰市中医医院配电房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次)。
3.采购人:都江堰市中医医院。
资金来源及金额:自筹资金2.2万元/年,服务期限3年,6.6万元3年。
都江堰市中医医院拟配电房维保服务采购项目,本项目为1个包。(详见院内比选文件第五章)。
公告方式:本次比选邀请在都江堰市中医院官网(http://www.djyszyy.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
(四)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依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供应商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注:供应商报名时须如实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如信息有变更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医院采购部进行变更登记,如因供应商提供的信息错误导致对其参加的采购活动有影响,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5月27日至2024年5月29日,每天工作日内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3: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注:供应商报名时须如实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如信息有变更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医院进行变更登记,如因供应商提供的信息错误导致对其参加的采购活动有影响,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注: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通讯地址:成都市都江堰市金江社区中医院北路16号
联 系 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28-60960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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