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都江堰市中医医院采购审计和工程审计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5-CGB57
三、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预算金额: 63000.00元(大写:陆万叁仟元整);
最高限价: 63000.00元(大写:陆万叁仟元整)。
★四、采购需求:
4.1审计范围:
①采购审计范围:对我院2024年1月1日-2025年8月31日期间采购项目实施全过程审计。 (约166项,合计金额约3934万)
②工程审计范围:对我院2021年1月1日-2025年8月31日期间单项费用5万以上的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审计。(约20项,合计金额约1061万)
4.2审计目标:通过全过程审计,保障采购项目和工程项目的真实性、合法合规性及效益性,防范风险,规范医院运营管理。
4.3审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①采购审计:内控制度与流程的健全性、采购审批预算编报及执行情况、采购方式的合规性、采购过程的规范性、合同的合规性与管理、验收环节的真实性与有效性、资产管理情况、采购效益性、供应商管理情况、结算付款情况、其他需要审计的内容。
②工程审计:工程管理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并有效执行、立项决策与前期管理、招采与合同管理、工程实施过程控制、竣工验收与结算、 竣工决算与财务管理、其他需要审计的内容。
4.4其他要求:
①成果要求:对两个审计项目分别出具审计报告,提供纸质及电子版审计报告。
②审计时间安排要求:从进场到出具审计报告不超过45日。
③审计人员配备要求:会计师事务所要切实履行响应文件承诺的事项,合理安排审计力量,审计项目组的人员要相对固定。其中:项目负责人须由具有3年以上的执业注册会计师工作经验、业务能力强、承担过类似审计的人员担任;项目组成员必须由具有审计从业经验、能胜任审计工作的人员担任。人员的数量应根据审计业务的实际需要,合理安排人数。
④每个审计项目不少于1个类似业绩。(须提供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
★五、商务要求:
5.1必须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才能进行审计;
5.2采购标的的时间:45日;
5.3地点:都江堰市中医医院;
5.4付款条件:供应商完成采购人委托的专项审计,经验收合格后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并提供等额增值税发票,书面确认后10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该项目审核服务费;
5.5验收标准和方法: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结合采购人考核标准和质量要求进行验收。
注意:本章采购需求中标注“★ ”号的条款为本次比选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全部满足否则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询价资格条件:
6.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七、报名方式:
将规定的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3879955039@qq.com,采购部邮件通知报名资料无误后将采购文件发送至报名申请邮箱,报名资料原件于递交响应报价文件当天交至采购部,报名资料递交时间以供应商邮件到达时间为准。文件截止时间邮件未到达,或报名资料不完整、不正确的供应商视为未报名。
十、报价文件接收:
1.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25年11月7日上午10:00;
3.报价文件请密封处理。
注:1、本项目采用一次报价,响应文件中不用报价,最终报价以现场报价为准。
4.报价文件组成:
4.1.报价单详见附件1;
4.2.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适用于法定代表人报名)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适用于授权代表人报名)等报价文件详见附件2询价采购报价文件响应证明文件格式。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都江堰市中医医院
通讯地址:都江堰市奎光塔街道金江小区中医院北路16号
采购部联系人:陈老师 黄老师
联 系 电 话: 028-61088691
电 子 邮 箱:3879955039@qq.com
都江堰市中医医院
202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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